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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某省卫视《论道》,也谈“中国大学到底缺什么”!

发布日期:2010-08-23    作者:薛群英律师
纵观某省卫视《论道》
也谈“中国大学到底缺什么”!
                  —— 薛群英

看了某省卫视的《论道》节目之后,我的心绪久久难以平静!在节目中,几位嘉宾都可以称得上是“教育大师”“等‘师’”!但是,各位大师对中国教育“到底缺什么”都没有“论”出个“道道”来!很多观点特别是“缺钱”等观点,本人实在难以接受、不敢苟同;对于中国大学缺“章程”等说,本人认为学校缺《章程》,只是教育的“枝节问题”,不在话下!
本人认为:中国教育(此专指高等教育)为什么“失败”和受到“指责”,为什么不能为国家培养出几个“爱因斯坦” ?该不是“缺钱”,而是缺少“标准”和“压力”并且“验收”的“机构”错误所致。因此,本人认为我国大学所缺的是“标准”和“压力” ,并且对教学质量的“验收”的机构也“错位” ;而缺少“标准”和“压力” 的根源是“政策”—— 能够给“教”与“学”者规范学业、提供“压力”的“政策”。这才是中国教育失败、没有培养出几个“爱因斯坦”的根本原因!
一、关于高等教育标准问题
本人认为:就“中国高等教育到底缺什么”而论,中国的高等教育首先缺的是“标准”。所谓标准,是指规定或者衡量事物的准则。所谓高等教育标准,是指规定或者衡量高等教育的各个学历层次所应达到的学业水平的准则或者尺度。
就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来看,我国的高等教育根本就没有统一标准,而是高等学校“各行其是” :各个学校制定或者上报教育部的《教学计划》等,都是各学校自主制定、安排后,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的。但是,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某学校的《教学计划》等时,也没有依据“标准”进行,而是依据“批准者的目光或者观点”来批准。这就导致了专科学校(多为新升格的)的《教学计划》是原中专学校《教学计划》的翻版(有时加上几门课),本科院校(亦多为新升格者)的《教学计划》是原专科学校《教学计划》的翻版(有时加上几门课),研究生教育的《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是专科学校所教课程……的问题,令人“啼笑皆非”!
本人认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专门为专科层次、本科层次、硕士研究生层次以及博士研究生层次,制定全国统一的标准即准则(课程数量或者学分);应当规定高一学历层次的课程设置,不准包含低一学历层次已经学习或者设置过的课程;应当规定统一的学分制(包括某一学历层次应当达到的学分和每门课程所值的学分),并应“打破”“专业之间的界限” ,让达到某一学历层次学分要求的学生获得其已经达到标准的学历证书。总之,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坚决废除目前高校自行设置课程和自定课程学分,和让研究生学习专科课程等怪现象!
至于可能有人提出的“专科课程和研究生课程深度不同”问题,本人认为,每门课程的深度应当是一样的,专科生业应当将课程“学深学透”,而不应当“留到”研究生阶段再去“深造” !
二、关于高等教育的压力问题
关于压力问题,众所周知,压力就是动力。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实行的是“形式”或曰“名义”上的“严进宽出制”,即学生入学要经过国家统一考试(如普通高考)或者学校统一考试(如远程网络教育),学生入学后则由学校自主组织学生毕业考试,然后给学生发放《毕业证书》;“教”与“学”双方都没有任何“压力”,都“各得其所”(学校得了“钱”、学生得了“证” )。这样,就造成了学校“教”与“不教”都可以获得巨额学费,学生“学”与“不学”都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都可以成为“人才”的“恶果” !
本人认为:我国的普通高校目前的教育制度,虽然仍然称之为“严进宽出”,但是实际上是从“严进宽出”向“宽进宽出”过渡甚至可以说已经沦为“宽进宽出”。因为,在我国,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或者某些“211”工程院校自行组织的入学考试后,学校“教”的好坏和学生“学”的好坏,就由普通高校自己来“验收(考试)”,试想这种“老子考小子般”的“验收”,还能“验”出“瑕疵”来,还能“验收”出“真正的结果来” ?!因此,这种“验收机关”的错位,导致了“教”与“学”双方都没有任何“压力” ;“教”与“学”双方都没有任何“压力” ,导致了教学质量的急剧下降和培养不出“爱因斯坦”!
因为众所周知,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而我国普通高校及其学生,都在“没有压力”的“舒畅快乐”的环境里“快乐地‘教’” 、“快乐地‘学’” ,“教”与“学”双方都没有任何“压力”,“教者”怎能“教”学生以知识,“学者”又怎能“学”到知识,又怎能为国家培养出几个“爱因斯坦”呢?因此可以说,高校没有压力,是我国普通高校的第二“大缺” !而“缺”的主要原因则是国家的教育政策。
三、中国大学还“缺”的东西
笔者认为:中国大学及其学生除了上述两大缺之外,还坚持“权利本位”和“权本位” 、“官本位”思想,没有或者“义务本位主义”思想。
所谓“义务本位主义(天赋义务论)” ,是指在我们生活、工作特别是执行公共事务、处理人事关系的过程中,“义务”始终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是“本位” ,应处于优先履行、考虑的地位。“义务本位主义教育” ,是指我们的教育,特别是实施涉及法律、行政管理、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时,应教育学生:“义务”是人、行政机关、政府官员、人民军战士、执法者、国家……“与生(被任命担任职务或建立)俱来”的一种“责任”即“天赋的义务” ,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必须无条件地“履行” ;“权力(权利)”是第二位的,是人、行政机关、政府官员、执法者……“履行义务”的工具或手段,是为“履行义务”服务的。而我国现在的教育,却过分地强调了“权力”(权利),即实行的是“权力(权利)本位”教育。“义务本位主义(天赋义务论)”与西方资产阶级学者所颂扬的“天赋人权说”是相反的!加强“义务本位”教育,会对遏制腐败、优化行政与执法环境、提高公民道德意识,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的道德意识、爱国主义精神、奉献精神等,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四、如何为大学“补缺”!
我们知道了中国的大学到底“缺什么”之后,就应当为其“补缺”!如何“补缺”呢?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制定教育政策的方式解决。具体讲是:国家可以制定在全国各级各类大学实行“严(宽)进宽出”的教育政策,给全国各级各类大学以“充分的‘教’的自由”,但是其“教”的成果的“优劣”则要由国家来“验收”;要坚决彻底取消普通高校的“学生毕业课程考试权”和“学历文凭发放权”;学生所学课程的结业考试,统一由国家组织和实施,学生《毕业证书》的发放“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验印’” 。这样不但可以保证教育质量的提高,还可以减少教育腐败。
此外,我们还应当通过“教材修订(在教材中融入‘义务本位主义’内容)”等方式,在全国各级各类大学开展“义务本位主义(天赋义务论)”教育,以增强学生的“义务本位主义”思想。实施“义务本位主义”教育的意义在于:通过实施“义务本位主义”教育,可以使中华民族的每一个公民,自幼就接受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是来履行义务” 的教育,从而从思想上把“履行义务”作为自己“具有强制力”的、“义不容辞”的“责任” ,产生和增强“责任感” !要使学生树立这样的信念:履行了义务,是自己“做了应该做的事” ,不值得颂扬 ;没有“履行义务” ,是自己的失职或“未尽职守” ,应受到处罚或者谴责!到那时,中国将变为“路不拾遗” 、“夜不闭户” ,“‘雷锋’遍地” 、“‘和珅’不在”的社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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