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查看资料

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使用方法

发布日期:2010-09-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历年来的考试90%以上的题目均可以从考试大纲中找到知识点。那么大纲我们该怎么复习呢?

  第一:关注考试大纲中新增,或者变化的内容

  一般而言,每年司法考试大纲变化不是很大,考生也很容易去发现这些知识点,新增或者改变的内容,很容易成为这一年的考点,这种情况在历年来的考试中出现的情况非常的频繁,所以在这些内容考生要做重点复习!

  另外,每年司法考试新大纲都会增加一些新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或者删除一些不太重要或废止的法律法规,考生对这些法律法规要心中有数,对一些新出台的重点法条要熟记在心。

  第二:根据考试大纲梳理复习框架

  在司法考试大纲中分为“了解”、“理解”和“熟悉”三个复习层次,它们对知识点的复习程度要求是不一样的。

  “了解”,要求对相关法律知识、规定能够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对于这部分考点经常会出现在单项选择题中。

  “理解”,在了解基础上,能够深刻领会相关法律知识、原理及规定,并藉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这部分主要针对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

  “熟悉”,要求能够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际问题,对社会法律现象和实务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价,即清楚“怎么办”。这部分考点除了经常出现在卷四案例分析题、论述题之中,还经常出现在选择题中。

  最后考生可根据司法考试大纲,浏览一下辅导用书目录,系统归纳一下自己已经掌握或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把这些知识点勾画成一个框架,按照框架进行复习,祝大家学习愉快。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66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