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附条件合同?
发布日期:2010-10-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所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且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附条件。
(2)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的、现存的事实或者将来必定发生的事实或者必定不能发生的事实不能作为附条件。例如某合同的当事人不能约定天下雪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因为,下雪是必定要发生的事实。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也不能作为附条件,如子女继承父亲遗产要等到父亲死亡,就不能作为条件。
(3)附条件是当事人用来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附属意思表示。它同当事人约定的所谓供货条件、付款条件是不同的,后者是合同自身内容的一部分,而附条件的合同的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
(4)所附条件必须是合法的事实。违法的事实不能作为条件。如双方当事人不能约定某人损害他人利益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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