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间借款合同?
发布日期:2010-10-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一,贷与人为银行等以外的非金融机构。民间借款合同的主体是否仅限于公民,我们认为,民间借贷以公民之间的相互借贷为主,但不仅限于公民之间的借贷。
第二,可以为无偿。民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可以约定借贷利息,也可以不约定利息。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利息,则借款合同为无偿合同。并且,公民之间的借贷因具有互助性,一般是无偿的。所以,借款合同根据其是否有偿,可以分为有偿借贷和无偿借贷。
第三,一般为实践合同、单务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仅有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合意还不能成立,只有贷与人将贷与物交付给借用人时,合同才能成立。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以订立诺成的借款合同。
诺成借款合同因当事人之间的书面协议达成而成立。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双方都负有义务,贷与人应按约定贷与借用金钱或物品,所以应为双务合同。
第四,一般为不要式合同。民间借款合同一般为不要式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其他形式。但是为避免发生纠纷,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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