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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发布日期:2010-12-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保险知识近几年来,随着广大城乡居民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购买保险的人也越来越多。那么,如果投保人真的不幸发生了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应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呢?
  一、及时报告出险事故。当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保险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它有关情况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出险事故通知的时限为:一般人身保险在10日以内,家庭财产险在24小时以内。
  二、积极保护好现场。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采取合理补救措施,并保护好现场。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很快派人到现场勘查,了解出险原因、受损情况及损失程度。被保险人应提供检验上的方便,使保险人员能正确、迅速、顺利地开展理赔前期工作。
  三、提出索赔申请。通知保险公司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要填写《索赔申请书》,依照保险合同要求,请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请求赔偿保险金的权利自申请一方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人身保险5年内,其它保险两年内不行使,便作自动放弃权益处理。
  四、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财产保险应提供下列材料:保险单、账册、收据、发票等原始单据;出险调查书、出险证明书、损失鉴定证明、受财产损失清单和施救费用清单等。人身保险应提供下列材料:保险单、缴费凭证、户籍证、死亡证明或残疾证明,发生医疗给付时应带诊断书、医疗费收据等。
  五、领取保险金。保险公司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对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案件,应根据《保险法》在10月内履行赔偿义务,并通知前往领取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会发出拒赔通知书。
  六、开具权益转让书。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的医疗险中,因第三方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后,申请方要填制权益转让书,将向加害人索赔的权利转移给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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