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如何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
发布日期:2010-12-20 作者:110网律师
一、受理单位:房屋所在区房管局
二、申报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 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 继承公证书原件1份;
5、 房屋测绘图纸2份(可原证复印);
6、 继承人不能到场的,提交公证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受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为申报;
7、 地税局出具的完税凭证原件1份。
三、申报程序:
1、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
2、住宅用房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地税局窗口完税,非住宅用房到各区地税局完税。
3、继承人持规定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受理窗口申报。
4、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四、收费情况
1、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文件、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
2、收费项目:登记费、交易手续费
3、收费标准:(1)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由继承人承担。
(2)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由继承人承担。
五、法定期限: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
六、流转程序:申请——区局受理——区局审核——市局受理——市局初审——市局审核——市局制证——市局发证——市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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