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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规范自首立功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0-12-29    作者:超级账号5律师
刘晓恩律师编辑整理,未经授权禁止转载。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 地址:西安市北关正街31号开元北方大厦7-2室。电话13772027730;QQ: 120323923。
12月28日北京消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60号,以下简称《意见》)。

  据介绍,《意见》进一步规范了自首、立功的认定标准,严格了认定程序,明确了从宽处罚幅度。《意见》的主要内容共八个部分,其中对交通肇事罪自首的认定、采用捆绑手段“送子归案”的处理、立功线索来源的认定、自首和立功处罚原则的具体把握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据了解,自首和立功是司法实践中较为常见、非常复杂、具体把握中往往有较大争议的问题。近年来自首、立功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刑法和原有司法解释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发布《意见》,就是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问题。《意见》对正确处理自首、立功问题,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政策,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质量和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陕西伟天律师事务所电话:13772027730,也可QQ咨询:120323923;联系人:刘晓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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