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11-01-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相关法律问题
- 如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手续?手续费怎么算? 1个回答20
- 什么时候申请财产保全? 6个回答0
- 无法做到财产保全,还有什么办法? 5个回答5
- 什么是财产保全? 2个回答10
- 我借给别人一笔钱,现在他要离婚,我会不会受影响?我该怎么办,需不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