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检查笔录的认证
发布日期:2011-0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2.审查勘验、检查笔录记载是否客观、全面、准确。凡发现有关笔录不是客观记载而是无根据的推测,或遗漏重要的勘验、检查内容,应要求说明情况并予以补正或进行重新勘验、检查。
3.把勘验、检查笔录与案内的有关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其他证据对照进行分析,审查笔录记载的内容与其他证据有无矛盾,发现矛盾和疑点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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