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刑事诉讼 >> 查看资料

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适用简易审判程序?

发布日期:2011-02-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查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


(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唐政律师
上海徐汇区
王洪运律师
山东青岛
刘同发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9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