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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转按揭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发布日期:2011-03-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转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现行规定的贷款限额,最高贷款比例不得超过该房屋原购房合同总价或该房屋现实交易价格的70%,且不超过该房屋评估价值的60%,上述四项条件中以金额低的为准。

  转公积金贷款审批额度与原住房贷款余额的差额部分,由转按揭借款人用自有资金结清。

  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及房屋的剩余使用年限,同时不得长于转按揭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

  住房公积金转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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