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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遭遇法律空白

发布日期:2011-03-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哈市张女士在遭受了丈夫的冷暴力后,最终离婚了。 张女士性格爽快,说话办事直来直去。半年前,她无意中在丈夫的手机里看到了一条暧昧短信,十分生气,便与丈夫吵了一架,气头上说了很多难听的话。没想到,从那以后,丈夫回家以后就很少跟她说话。张女士说:“我宁愿他跟我大吵一次,可偏偏每次我们的‘战争’刚一打响,他便开始他的‘冷战’方案了。”张女士无法忍受这种冷暴力伤害,最后终于以离婚的方式进行了结。   哈市朱女士也有过这样的经历。一年前,朱女士发现丈夫有了外遇,百般阻挠和劝解仍然没能拉回丈夫的心。无望之下,她采取了拖的办法。然而,丈夫从那时开始不再理她了。无论说什么,丈夫根本就不搭话,说话的时候也多是很伤感情的冷言冷语。最近,身心俱疲的朱女士终于答应了丈夫的离婚要求。   记者从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了解到,以往的离婚案件中的家庭暴力多以殴打女性的居多,像这种“不打不骂不搭理”的冷暴力目前却呈上升态势。一位到法院来离婚的中年女性哭着对法官说:“我不想离婚,可是我用尽办法也无法打动他,他不打我不骂我,就是不理我,再这样下去我就要疯了。”法官说,这种情况多发生在白领家庭,两人的年纪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这样的人群约占离婚总人数的30%。

  据了解,肉体上的创伤可以治疗,心灵上的创伤却难以愈合。“精神暴力”对女性精神和身体造成的伤害都是隐性的,心理阴影长期积聚很容易引发心理疾病。而由于对冷暴力缺乏认识,目前大多数受害者面对冷暴力往往很少投诉。

  据律师介绍,虽然《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中对家庭暴力都有明确的规定,但这些规定还只适用于传统的家庭暴力。冷暴力表现形式隐蔽,在司法实践中面临取证难问题。因此实施家庭冷暴力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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