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应承担何种责任?
发布日期:2011-04-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法院认为,三方合同中标明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实际建筑面积、房屋产权证书登记的建筑面积三者完全一致,即150平方米,其中包含阳台面积22平方米。原告在签订合同之前,实际查看了房屋并查看了房屋所有权证,应谊对所购房屋的面积、结构等情况有清楚的了解。房主因据实出具关于房屋的所有相关材料,且对中介公司所做广告不知情,因此不存在过错。中介公司在接受房主售房委托后,在广告宣传上进行了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表述,因此中介公司在订立合同中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律师评析
本案所涉房屋是二手现房而不是期房,它客观存在,并且结构明了,并非是带有伪装性的标的物,而且房屋有权威部门颁发的所有权证确认。另外,三方合同中没有露台的描速。因此《三方合同》不属于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原告要求返还购房款的要求不应得到支持。但中介公司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损害了委托人利益,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因此中介公司所收取的中介费用应退还给原告。
律师提示
购房者应当注意:一是对房产宣传广告等不能盲目轻信,一定要自己实地看房,认真核对;二是一定要将房主或中介公司的承诺明确写在合同里。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公司为股东借款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及责任的承担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金融机构为行政机关批准开办的公司提供注册资金验资报告不实应当承担责任问题的批复
- 虚假注册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 浅析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之民事责任
- 对外提供担保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陕西西安中院判决中国银行(香港)公司诉陕西纺织公司保证合同纠纷案
- 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如果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发行人及承销的证券公司对其所公告的虚假信息应当何种民事责任?
- 未依法清算的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北大法律信息网
- 业主的车在小区内被盗或受损,物业管理公司承担何种责任?
- 中介公司代收定金后卖方毁约,卖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吗?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