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民事诉讼 >> 查看资料

质疑替身案:司法应该感谢而不是拘留熊忠俊

发布日期:2011-06-14    文章来源:法律界
杭州飙车案貌似已绝尘而去,不料又掀高潮:据报道,“利用网络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谣言的湖北鄂州市无业人员熊忠俊,日前被当地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有必要先回溯一下这起 “质疑替身案”。当7月20日胡斌出庭时,此前关心(哪怕稍微关心)过此新闻的人,大多会有“很不像”的第一反应。人之本能,“因为我看着不像,所以要质疑,为什么要质疑,因为我要获得真相”。遗憾的是,如此合理的逻辑在网络上已形成气候时,杭州方面却不以为然,采取不理睬、不重视、不解释的三不政策应对,进而导致更强烈的质疑浪潮席卷网络。公众激愤无序,自然就得有一个出口来疏解。于是,熊忠俊出现了。

数熊忠俊在网上发帖的过程,会发现:他的质疑具有网络质疑的共性,即认定结果——— 寻找证据——— 找到(自认为的)证据——— 有媒体介入——— 被质疑方回应———结果(真相)。尽管这种网络质疑本身就有“先入为主”、“有罪推定”的弊端,但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网络事件,尤其是涉及使用人肉搜索引擎的事件,最后大多成功实现了公民监督之正义,而其中哪一例又不具备这种网络质疑的特征?

只不过,熊忠俊是因为结果(真相)与事先预设的结果背离,所以才遭此厄运。从此逻辑倒推,如果熊忠俊质疑成功,那么自然不会被两省警方联合办案而“跨省追捕”。这样的逻辑得出的结论是:如果网民在网络上质疑某公共事件,抑或纳税人对司法、政府和社会正义的行进过程进行监督,只要质疑和发言最初认定的结果与最终事实背离,就有被追究言论罪责的巨大风险。

这个逻辑是十分恐怖的。在一个正常的公民社会,这种对于公权的质疑其实是很正常的,因为公权脱轨之后危害极大,所以才需要时刻盯紧公权。因而,与其说警方拘留的是熊本人,还不如说拘留的是所有公民心中那宝贵的质疑精神。

况且,依法律来讲,警方拘留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但适用这条规定处置的后果指向都是扰乱公共秩序,可是,实在看不出熊忠俊扰乱了哪方面的公共秩序。既没有给社会造成恐慌,也没有让商品流通受挫,实际上,熊的行为只有一个后果,即促使公众生发出更多的对公权的质疑。因而,人们不得不揣测,难道在警方的眼里,没有质疑的社会秩序才是正常的,而一旦社会对公权展开某种质疑,就是一种“被扰乱了的社会秩序”?

话又说回来,即便熊忠俊要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那么,向他主张权利的也不该是公权,而应是那位被认为是替身的刘姓先生。“替身”追究熊本人侵害他的肖像与名誉权是完全合适的,而警方以扰乱社会秩序的名目去追究熊忠俊的责任却是极不妥当的。

从以上几点来看,司法行为不但不该应用于熊忠俊之身,反而,司法应感谢熊忠俊才是,因为,熊忠俊以他的行为推动了对公权的质疑精神的扩散。质疑有了力量,公权才能受到约束,司法才有能力规范调整出更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学田律师
山东临沂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宋昕律师
广东深圳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1190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