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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用实物作为出资开公司吗

发布日期:2011-06-27    文章来源:法律界
如果您开办公司缺少资金,想以实物出资,从法律上说也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办公司应缴纳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实物。

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实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实践中,出资的实物应该是公司生产或经营活动所需要的房屋、机器设备、原材料、货物等物资,非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物资,一般不能作价出资。

用实物怎样出资呢?在实际操作中,作价出资的实物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能够依法转让,实物出资必须满足两个要求:

(1)可评估性,也就是这个实物能够评估出价值来,不能评估出价值的实物,不能作为出资的实物。实物评估时,须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用专门评估方法作出评估,这样的评估价值才能得到确认。

(2)出资人对实物有完全处分权。出资人以实物出资就应该对该实物享有所有权、处分权,因为实物一旦被作为出资,即成为公司所有的财产,出资人不得抽回出资。因此,设立担保的实物,租赁他人的实物,均不得作为实物出资。出资人应该就其实物出资承担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即保证第三人不会就该出资的实物向公司追讨,主张权利。

用实物出资的程序如下:

(l)实物需要经专业会计师事务所或者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和低估作价,如果有意高估造成出资不实的,评估机构应承担法律责任。实物出资不得高于注册资本的70%,这个比例是法律所控制的界限。

(2)办理财产权移转手续。股东将自己的实物作价出资后,应将自己名下的财产更名过户到公司名F不办理实物财产转移,不能认定为用实物出资。

(3)实物财产所有权更名过户后,还要经过有资质的验资机构验资,一般的是资产评估事务所按照法定程序评估后,出具验资证明。

验资证明有两个作用:一是证明股东已用实物向公司出资;二是将验资证明交给公司登记机关,作为公司登记时的审查文件之一,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责;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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