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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债券的特点是什么,发行金融债券有何意义?

发布日期:2011-08-0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发行金融债券是商业银行筹集资本用于特种贷款的一项负债业务。债券是证明持券人有权向债券发行人按取得固定利息收入、并在到期时偿还本金的一种债权凭证。债券具有偿还性、流通性、安全性和收益性四个特征。

  金融债券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的总称。它是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筹集信贷资金和扩大信贷资金来源的重要方式,本条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发行金融债券。金融债券有以下特点;第一,发行主体只限于金融机构;第二,发行数额有限制,即金融机构能发行多少金融债券,由审批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审批,第三,资金投资用途有限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筹集的资金应用于补充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和新建扩建项目扫尾工程等特种贷款,第四,计算方式多为累进利息,即在同一种债券中,规定多种不同利息,根据偿还期限长短,逐年累进提高, 1989年后,改为浮动利率,第五,是可流通转让债券;第六,发行的法律形式和程序比较特殊,不同于企业债券和政府债券的发行。

  金融债券是银行筹集信贷资金的重要方式,尤其金融债券可以转让,较好地解决了筹资人与投资人之间的矛盾,既可以保证投资人投入的实际收益水平,又可以延长兑换期,稳定银行资金来源。我国金融债券信用度比较高,投资风险小,收益率较高,所以,是很有潜力的筹资方式。目前,我国金融债券在各种债券中所占比例较小,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市场的建立,金融债券将有很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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