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精要
发布日期:2011-08-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考生可能会抱怨民法内容多,学习的任务比较重,但是我提醒大家民法的学习必须踏踏实实,不能走捷径、急于求成。但学习民法还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民法学科有其自身的体系,比如,民法主要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展开的,民法总论部分首先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其中涉及到自然人、法人、个人合伙,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等内容; 其次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最后是民事法律行为,涉及法律行为的效力以及代理等内容;分论部分则是围绕各客体展开,如物权、合同、知识产权、婚姻、继承等;可见在掌握民法的大框架后,再逐步填充其内容,这样的学习方式有助于加强对民法体系的整体掌握,以及各个知识点之间的融会贯通。
现在已经进入2011年的8月份,距离2011年司法考试还有1个月的时间,所以时间还是很紧张的,这期间一定要注意理解掌握,不要死记硬背,只有掌握理解了相关知识点及法条背后的相关理论后,在做小案例题时才会迎刃而解。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侵权行为法》的出台,根据以往的规律,新增法律法规在当年的司法考试中必将成为重点考查的对象,考生对此要结合法条,逐条解析,并与《民法通则》《民通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相区分。
必须掌握民法体系的5个关键词:
关键词一: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关键词二:客体人身、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关键词三:权利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
关键词四: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
关键词五:责任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其他责任以上可总结为:主体在责任的保障下通过行为对客体享有和行使权利。这五个关键词又可以被民事法律关系这一概念所涵盖。
民法总论除导论外(民法的概念、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原理),主要以主体和行为展开,民法分论主要以权利和责任展开,客体则分散在分论各相应的权利部分。由此导致民法体系各编章结构为:
第一编总论:第一章导论、第二章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五章代理、第六章诉讼时效。其中非法人组织在司法考试中主要为合伙企业,将在商法中学习。
自第二编开始为分论,分别为第二编物权、第三编债权总论、第四编合同、第五编婚姻继承、第六编侵权责任。其中,人身权内容较少,可合并于总论自然人一章中;知识产权从民法中独立出来单独复习;债权内容较多,分为总论和合同法两编;继承以身份关系为基础,而婚姻是形成身份关系的主要基础,故与继承法合并为一编。每一编也按照总——分的结构再展开。掌握了上述体系,再向其填充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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