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刑法常识 >> 查看资料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发布日期:2007-05-05    文章来源:华律网
一、 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罪。

二、 越境转移固体废弃物的犯罪,包括:1、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固体废物罪;2、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3、公民个人或者单位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三、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四、 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犯罪,包括:1、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2、非法狩猎罪。

五、 毁坏耕地罪。

六、 破坏矿产资源罪,包括:1、擅自采矿罪;2、破坏性采矿罪。

七、 非法采伐珍贵树木罪。

八、 破坏林木罪,包括:1、盗伐林木罪;2、滥伐林木罪;3、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4、公民个人或单位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罪。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牟金海律师
山东东营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刘平律师
重庆渝中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