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哪些项目单位可以在工资中扣除?

发布日期:2011-09-09    作者:110网律师

北京孟祥涛律师

有些单位可能会在发放工资时对员工的工资巧立名目进行扣除一些相关项目,下面对单位可以进行扣除的项目进行分类汇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l)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5)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备注: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如需进一步咨询请电话预约面谈。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刘海鹰律师
辽宁大连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7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