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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抵工资 侵犯报酬权益

发布日期:2011-10-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另外,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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