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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的社会保险缴纳各项比例

发布日期:2011-10-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每月养老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20%;

  每月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8%;

  每月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2%;

  每月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1%;

  每月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7.5%;

  每月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2%

  单位为缴费基数的29.5% 个人为缴费基数的11%

  另每月生育保险为:保险基数×0.4%(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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