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的社会保险缴纳各项比例
发布日期:2011-10-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每月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8%;
每月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2%;
每月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1%;
每月医疗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7.5%;
每月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为:保险基数×2%
单位为缴费基数的29.5% 个人为缴费基数的11%
另每月生育保险为:保险基数×0.4%(由单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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