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 查看资料

铁路保险运输与保价运输区别

发布日期:2011-10-19    文章来源:互联网
  1、民事法律关系及所适用的法律不同。货物运输保险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作为主体的当事人分为投保人、保险人和受益人。而保价运输不是独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它是货物运输合同的条款,作为主体是合同中的托运人、承运人和收货人。保险运输受保险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有关保险方面的规定。保价运输受运输法律、法规的调整,适用有关运输规程的规定。

   2、作用不同。保险运输它可以使投保人在出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可以从保险公司得到保险金额内的赔偿,挽回经济损失。而保价运输是在履行合同中,由于承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损失时,托运人或收货人可以按声明价格得到赔偿。

  3、保期不同。保险运输的责任,从保险货物起运地点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开始,直至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保价期限一般是从承运人承运货物的次日起算,直至到站由承运人组织卸车的货物,到卸完为止。

  4、索赔时效不同。保险运输投保人向保险人索赔时效,从被保险人保险财产遭受损失的当天起算,请求时效为两年。保价运输权利人向承运人索赔时效,从承运人交给托运人或收货人货运记录的次日起算,要求赔偿或退补费用有效期为一百八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邹坤律师
上海黄浦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陈铠楷律师
四川成都
周磊律师
江苏无锡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595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