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
发布日期:2011-10-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与双方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一般包括:
1、男女婚前各自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原则上由本人偿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1、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债务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其配偶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此两种情形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相关法律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被强制执行清偿个人债务 4个回答20
-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10个回答10
- 夫妻离婚 一方外遇 共同债务问题 3个回答20
- 夫妻离婚,男方婚姻续存期间贷款借高利贷,有共同签字,没有用于共同 2个回答15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