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法律常识 >> 合同常识 >> 查看资料

银行贷款该如何偿还?

发布日期:2011-11-01    文章来源:互联网
  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月均还款额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选择计算机自动扣划或到贷款银行联网储蓄所还款两种方式,按月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如借款人采用计算机自动扣划方式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应在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的同时,与贷款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月均还款委托扣划协议》,并指定用于还款的建行储蓄卡(或信用卡)的卡号,保证每月在扣款日开始之前将不低于其月均还款额的款项存在其指定的扣款帐户内。如借款人逾期还款或存款不足月均还款额自动扣划不成功的,须由借款人到贷款经办行会计柜台办理还款。借款人可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做调整。在还款期限内,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贷款本息的,在接到贷款经办行发出的催交通知书后,必须立即补付欠交的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逾期罚息,以逾期额为基数,每逾期一天,计收万分之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陈宇律师
福建福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822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