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婚姻继承律师: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是否均构成对子女的赠予?
发布日期:2011-11-02 作者:连会有律师
父母为子女结婚所给付的购房出资,因给付的时间点不同,而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双方的除外;
二、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予一方的除外。
通过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当父母为自己子女出资时,如果担心自己的财产权益将来有风险,建议最好由子女向父母出具借条,借款人应当是子女夫妻双方,这样才能够万无一失。不少老人流着眼泪告诉王主任,为子女掏钱买房已经拿出了他们一生的钱,甚至包括养老金,没想到现在财产全都损失了,这说明我们需要有充分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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