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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由来

发布日期:2011-11-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保险的本质是集合起大家的力量,一人有难大家相帮,也是人们常说的“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现代意义上的保险,最初产生于海上运输的需要。

  远在公元前2000年,航行在地中海的商人在遇海难时,为避免船只和货物同归于尽,便往往抛弃一部分货物,损失由各方分摊,形成“一人为大家,大家为一人”的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成为海上保险的萌芽。

  最早的保险单,是热那亚商人勒克维伦于1347年10月23日开立的承担“圣克维拉”号船从热那亚至马乔卡的航程保险单。

  1676年成立的汉堡火灾保险社是最早的专营保险的组织。

  18世纪后,保险业迅速发展,保险种类增加。到了19世纪,保险进入现代时期,保险对象和范围不仅包括传统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而且扩展到生存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再保险等业务。

  最早在中国出现的保险机构,是英国商人于1805年在广州开设的广州保险公司。

  最早的中国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是1885年由招商局设立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

  中国人自办的第一家人寿保险公司,是曾经当过大总统的黎洪元开办的华安合群保寿有限公司。

  时至今日,在人类即将进入21世纪的时候,保险公司已与银行一样,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中,人寿保险为人们的生命安全提供了确切的保障,从保障人的生命安全这个意义上说,保险公司比银行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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