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身保险合同定义
发布日期:2011-11-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第一,人身保险合同中的被保险人仅限于有生命的自然人。因为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作为保险事故的保险,法人或未出生的胎儿以及死者,都不可以作为保险对象。
第二,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合同当事人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和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能力约定的。由于作为保险标的的人的寿命和身体难以用金钱计算价值,所以,在人身保险中不存在保险价值,不会出现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或者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情形,也不适用按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相关法律问题
- 人身保险合同的缔约赔付责任 2个回答0
- 伪造签名的人身保险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7个回答10
- 工作四个月,没签合同,没交保险 2个回答0
- 单位没交保险,没签合同,工伤怎么申请和等级鉴定? 3个回答0
- 转正一年,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办保险和医保 5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