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九江市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规定
发布日期:2011-11-29 作者:阎庆律师
一、律师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看守所应当查验律师有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委托书或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通知。
二、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当2人,以便互相监督和确保安全;律师会见时应当2人为执业律师。
三、在侦查阶段,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通知》办理会见。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凭公安机关经办单位开具的《批准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办理。
四、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受聘律师可以直接由看守所安排与被告人会见,出示起诉意见书或起诉书和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办理,不需经侦查、检察或审判机关批准和安排;
五、会见时带聘请的翻译人员的,须出示经办机关批准的文书。
六、律师会见时,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应一人一室。
七、侦查阶段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时,公安机关可以派员在场。
八、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不准私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亲友参与会见;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与外界联络的各种通信、摄影器材等工具;会见期间禁止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任何财物及携带任何物品出所。
九、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如违反法律规定或者会见场所的规定,在场民警应当制止,必要时可以决定停止本次会见,视情节轻重,通知律师管理部门。
十、看守所的工作人员不按规定办理会见手续的,律师可以向移案或者受案的机关投诉,也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向有关部门反映。
相关法律问题
- 非犯罪嫌疑人亲属是否可为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7个回答0
- 没拘留通知怎样去会见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4个回答0
- 求助律师帮助孕妇符春梅追究两犯罪嫌疑人符国初苏嫔嫔刑事附带民事 0个回答0
- 故意伤害罪犯罪嫌疑人要请律师办理会见、申请取保候审、出庭辩护需要 6个回答0
- 律师要求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