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晋所积极参加义务法制宣传 推进民主法治进程
发布日期:2011-12-04 作者:110网律师
据了解,今年我省部署的主要法制宣传活动包括:开展2011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法治人物暨法治事件”推荐评选活动;在全省部署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学法快乐行,明天更美好”公益活动(2011-2015),重点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电影、挂图免费进校园活动;部署开展“献策法治湖南”有奖征文活动,为建设法治湖南和全面小康社会出谋划策、献计出力。
自2001年以来,湘晋律师事务所每年都会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义务法制宣传,湘晋所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将律师的社会责任列为工作重点,拒不完全统计,湘晋所每年免费接待上门法律咨询超过1000次/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案件超过40次/人。正是因为湘晋所的这种无私奉献精神,湘晋所目前已经被湖南省律协推荐为2011年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湘晋所将继续发扬老一辈律师开创的精神,为推进国家民主法治进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图为湘晋所进行法制宣传和义务解答--
相关法律问题
- 哈尔滨所属地区规定低保户必须参加义务劳动这合法吗? 0个回答0
- 公司总让义务劳动,而且不参加还要罚钱,这样做合法吗 2个回答5
- 关于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的问题 3个回答0
- 今天上午参加某楼盘的开盘活动,在“混乱”中交了定金,但只有收据, 5个回答0
- 关于“丽可按摩床”,虚假宣传,欺骗老年人,怎么进行打击。 0个回答1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