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尽然这样“推广”
发布日期:2011-12-15 作者:张德华律师
8月中旬的一天,朱某前往镇海看守所探视亲戚田某。从看守所出来,他看到对面围墙上刷着一则广告:资深刑事辩护 宁律师。下面还附有这名律师的手机号码。正想着为田某找辩护人的朱某不由心里一动,随即拨打电话和宁律师取得了联系。几天后,两人签订了一份委托协议,朱某向宁某支付了7000元律师费。
在案件审理中,朱某向律师打听,是否可以约请一下法官。次日,宁某回话说可以去“疏通”。9月,朱某筹了5000元钱交给宁某。收了钱之后,尽管朱某曾几次咨询这钱具体用处,但宁某表示钱花到向法院领导疏通关系上去了。在领取田某的判决书时,朱某向法官试探询问,律师是否曾“做足工作”。这个消息让当事法官吃了一惊,在作出否定答复后,法官随即将此事上报到院领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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