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机动车所有人过错情形都有哪些呢?)
发布日期:2011-12-21 作者:连会有律师
机动车所有人过错情形都有哪些呢?
日期:2011-10-22 来源:网络整理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机动车所有人有过错:
(一)明知车辆有缺陷而出借,且该缺陷与事故存在因果关系的;
(二)明知借用人无驾驶资质或饮酒或有疾病不宜驾驶等因素的;
(三)借用人下落不明的;
(四)其他明显过错的。
在司法实践中,被侵权人只有证明机动车所有人存在过错的证据,才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问题
-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横穿马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1个回答0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1个回答10
-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个回答0
- 机动车和行人交通事故赔偿责任 4个回答0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员所在单位不同一时承担交通事故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免费乘搭机动车导致受伤,乘车人可否请求有过错的机
- 哪些人需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强制性如何体现?
- 河北保定交通事故专业资深大律师:哪些保险公司可以开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
-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无过错责任的司法补救
-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 电动自行车不能横过机动车道
-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机动车方无责 保险公司也要赔偿
- 保定交通事故专业律师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 保定交通事故律师: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有哪些情况?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