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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醉酒驾驶纳入刑事犯罪处罚

发布日期:2012-02-26    作者:110网律师
 今天起,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这意味着,驾驶人将为自己的酒后驾车行为付出“罪与罚”的代价。
  各地纷纷表示已做好设备装配和人员培训,“严阵以待”。
  今天凌晨,广州、深圳、北京、重庆等地交警部门纷纷设岗,查获多名涉嫌醉酒驾驶者,他们将被以“危险驾驶罪”提起起诉,面临刑事处罚。
  前车之鉴。各位司机大佬 ,千万谨记,切勿酒后驾驶!
  ■法律解读
  如何确定司机醉酒驾驶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
  醉驾“入刑”后,对证据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才能确定司机属于醉酒驾驶呢?
  交警部门介绍,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醉驾入刑后处罚有何区别
  公职人员醉驾或将解职
  现行法律规定醉驾处以行政拘留 ,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受处的行为情节轻微,违法但不构成犯罪。
  醉驾入刑法后,以后涉嫌醉酒驾驶的人员将面临拘役。专家称,拘役是一种刑罚,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期限更长。
  这两者的区别是,一旦被判处拘役,就意味着他已经犯罪。“从5月1日开始,醉酒驾车面临的是刑事处罚,将被记入档案 。特别是一些公职人员,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将可能受到失去公职等很严重的影响”。
  两次酒驾拘留如何界定时间
  五一前酒驾不累计追究
  最新修订的道交法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交警解释,该条款不追究继往。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按照原条文执行,5月1日之后的要按照新修订的条文执行。他介绍,为此,北京交管部门在原有醉驾司机黑名单 的基础上,已经建立“酒驾司机黑名单库”。所有酒驾人员都将进入名单库。
  广州没有缓冲期,零点起严查
  羊城晚报讯 记者许琛报道:5月1日,刑法修正案正式实施,驾驶人将为自己的酒后驾车行为付出“罪与罚”的代价。今天凌晨零时,广州交警部门在广州市区设立多个查车点,严查酒驾。
  凌晨1时许,黄埔大道东往西方向科韵路路口,一辆粤A牌照的别克小轿车在交警的指挥下停了下来,交警马上对司机文某使用吹气式酒精测试仪 进行测试,测试仪显示其酒精含量浓度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交警随后对文某进行了备案处理。文某同车朋友后悔莫及,他告诉记者,他们都不知道醉驾从“五一”入刑,晚上几个朋友就在附近聚会,文先生只喝一杯米酒 ,没有想到竟会超标。
  天河交警大队交警万波称,文某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处理。如果文某以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据记者统计,在短短一个小时内,该查车点共查车250辆,大部分的司机均表示并不知道醉驾已经入刑,大多以为入刑与否仍在争议阶段。一位司机晚饭时喝了半杯啤酒,经过测试并没有超标,“这次属于侥幸,下次无论如何都不敢喝了”。记者采访中发现,绝大多数广州市民对“醉驾入刑”表示支持,不少车主都表示,以后开车出去绝不喝酒。
  广州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醉驾被列入刑法,是国家强制性法律,“五一”一到,将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不会设置所谓的缓冲期。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时段特征,节假日前后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相对高发期,查获的酒后驾驶行为同比工作日期间增加明显。广大司机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机动车,避免对自己和其他人造成伤害。
  北京查获第一人,已经被刑拘
  羊城晚报讯 据中国之声 《央广新闻》报道,今天起全国开始实行醉驾入刑,北京已经查处了醉驾入刑第一人。
  今天早上凌晨0点44分,一位司机在北京东二环朝阳门桥东向西方向被现场夜查的交通民警拦下来。交警首先给他做了呼气式酒驾检查,当时显示是醉驾;然后又做了一个更专业更精确的血液检查,结果显示他每百毫升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是159.6毫克,超过醉驾标准大概一倍。之后司机又接受了进一步的问询和调查。
  今早9:30,北京东城警方对这名司机作出了刑事拘留的处罚决定,依据是涉嫌危险驾驶罪。他来自内蒙古,这次来看弟弟,自称喝了几瓶啤酒。他说不知道北京会查得这么严,也并不知道从今天开始有醉驾入刑新的规定。以前醉驾都是予以治安拘留的处罚,但是这一次他面临的是一个新的处罚———刑事拘留。
  一律现场抽血 专人负责查办
  据新京报 报道,北京市交管部门表示,检查醉驾的一线交警都配备具有录像 功能的设备上勤,检查点装配阻车器、手铐等警用设备。如果检查点跟随救护车,涉嫌醉驾人员必须现场接受血液酒精含量检查。
  北京市交管局介绍,目前交管部门已对全体民警进行了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北京市交管局表示,交管部门从全市7000名交警中抽调熟练业务的专业人员,专门负责醉酒驾驶、飙车案件的查处办理工作。
  “醉驾入刑后,要求民警的执法、取证环节必须更加严谨,”北京市交管局介绍,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如果执法现场有救护车,必须现场抽血,如果现场没有救护车,要将嫌疑人送到医院进行抽血取证;对于醉酒状态严重不配合民警的,要进行约束后强制抽血取证。”
  对于涉嫌醉酒驾车司机的血样,北京交管部门将通过专门的负责部门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进行检测,并出具鉴定结论。
  对醉驾、“飙车”、涉牌违法加强处罚后,可能会导致暴力抗法、闯卡行为的增多。北京市交管局表示,目前北京一线执勤交警均已经配发了带有录像功能、可以记录执法全过程的执法记录仪,在执法现场的警车 上也装备了电视监控设备。
  如果有涉嫌违法的车辆逃跑,交管部门将利用遍布全市的电视监控系统追踪,一旦发生闯卡、逃避执法等行为,交管部门可以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进行拦截。此外,检查酒驾的岗点,也将全面升级,检查点装配阻车器、手铐等警用设备,大规模检查时将协调救护部门动用救护车进行现场抽验血液酒精含量。
  深圳港人成醉驾入刑首名查获者
  羊城晚报讯 记者全良波、陈云强 摄影报道:从今日起,醉酒驾驶者查实后将会被拘役。今日凌晨零时,深圳交警局在深圳全市范围内设立查车点,封锁部分主干道逐车检查。至凌晨2时行动结束后,交警带回一名香港人、一名美籍华人和一名快递员回局里调查。3人血液检测后,如果达到醉酒标准,将在5日内送检察院 起诉。
  今日凌晨,记者随警行动看到,在深南大道 、北环路、滨河大道等深圳主干道内,交警都已设立查车点。利用车辆在等候信号灯 期间,交警逐车对司机进行测试。凌晨0时57分,一辆小车从罗湖向西村转入深南大道时,交警截停进行测试。经测试,司机血液里的酒精含量为114mg/100ml,交警立即把司机带回局里调查。这名司机成为新法实施后,深圳查获的第一位醉驾者。
  记者在交警局醉驾处置室看到,交警每带回一名涉嫌醉驾者,立即进行抽血测试,然后再做笔录。记者从交警局了解到,首位涉嫌醉驾司机是香港人。回到醉驾处置室后,这名港籍男子一言不发,自称不清楚醉驾会被刑拘。1时30分左右,交警又带回一名男子进行调查。
  记者在处置室门口看到,一名男子被两名交警搀扶着走来,男子浑身酒气,步伐蹒跚,不时摔倒,在地下不愿意起来。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凌晨1时许,在深南大道与新洲路交界处,交警截停所有路过车辆进行调查。在检查到一辆深圳牌的奔驰车时,交警用手指敲窗提醒司机配合调查。但驾驶员迟迟没有开窗,拒绝接受调查。再三敲车门后,驾驶室走下一名男子。“他浑身酒气,我们初步判断他涉嫌酒后驾驶。”民警说,在测试过程中,男子屡不配合,交警立即将他带回局里进行酒精测试。
  记者在交警提供的证件上看到,该男子持美籍身份证,姓名上写着“Zhou·Liu”。回到交警局后,男子还是没有配合进行测试,交警遂对其进行抽血测试。
  据介绍,交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包括血液送检、制作询问笔录、询问证人等;血液检测结果确定后达到醉酒标准的,刑事立案,对当事人办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刑事强制措施。在这一环节中,有明确身份、稳定工作固定居所的当事司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有下列情形的办理刑事拘留:刑事立案后有逃跑企图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情形的予以刑事拘留。办案单位侦查终结后移送预审,一般情况下在5天内呈请检察院起诉,并对当事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
  交警局侦查大队中队长尚雪冰 告诉记者,与以往不一样,今后查醉驾过程中,交警会更加注重取证工作。以前经吹气后,司机在单据上签字就可以进行行政拘留 。现在带回交警局后,交警会立即进行抽血测试,然后再进行笔录。抽血测试的结果将会成为最重要证据,所以不能马虎。“一个醉驾案件5天内必须送检察院起诉。”尚雪冰说。
  至凌晨2时行动结束时,交警共带回3名男子进行调查。
  重庆廖姓司机“盛情难却”成“第一”
  羊城晚报 讯 据重庆晚报 报道,今日零时4分,沙坪坝区 西永交巡警平台民警在西永大道设卡检查酒后驾驶,一名廖姓司机涉嫌醉酒驾车被查获。经初步检验,廖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0mg/100ml。据悉,这是“醉驾入刑”今起实施后,重庆查获的首例涉嫌醉酒驾驶。
  醉驾嫌疑人:
  侥幸送醉酒朋友回家
  “我平时都是很注意喝酒不开车这条的,自己喝不得酒,但在外面不可能不喝,朋友们也知道,平时喝酒后都会有一个没有饮酒的朋友代驾。”在接受重庆晚报记者采访时,仍有些醉意的廖某还略带微笑,但说着说着就变成了苦笑。
  廖某称,他老家在巴南 ,现住南岸区 ,目前正从事工程建设,在大学城附近也有几个工地。昨晚,他和4个有业务往来的朋友,在冉家坝一家中餐馆吃饭,席间大家要了啤酒喝。
  廖自称,因为酒量不好,他主要是陪朋友喝,自己只喝了1瓶多的啤酒。饭后,一个估计也是喝麻了的朋友不经意提出要廖送他回大学城。“他比我喝得还多些,当时也不知是怎么想的,就开车送他回来了……”
  对于自己可能面对的处罚,廖某称,他有6年左右的驾龄,平时也很注重对交通法规的学习,也知道5月1日后,醉酒驾驶将被刑事处罚,但没想到自己竟鬼使神差地撞上了。“说我侥幸吧,也有这个因素,但是这次被查到,有太多偶然因素聚在一块了,生意场上盛情难却啊!希望开车的吸取我的教训。”
  现场交巡警:
  嫌疑人险成漏网之鱼
  据介绍,今日零时起,《刑法修正案(八)》对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作出相关刑事处罚的规定开始实施。重庆交巡警总队也于零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此次行动交巡警共出动3000余名警力,在全市共设立了407个固定检查站和大量流动检查站。各个支(大)队还组织民警在周边餐饮、娱乐场所发放写着酒驾整治宣传资料的蓝色小卡片,目的就是从源头上遏制酒驾行为,保障市民安全出行。
  例行检查中,酒后不驾车的宣传也是必备 项目,同样的必备项目还有,有意无意地询问被检查对象,“你喝了酒没有?”这一简单的一问,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西永大道查获的这起醉酒驾车案,要不是民警放行前这样多问一句,他就成了漏网之鱼了。”据查获廖某的交巡警之一张警官介绍,当时例行检查中,检查了廖某的各类证件,检查中廖某神色等并无异样,因为靠得不是很近,民警们也没有闻到酒味。
  但检查结束后,廖某急切想摇起车窗离开的细微动作和不安的神情,被警惕的民警们发现。民警条件反射式地例行追问了一句,“你喝了酒没有?”不想这一问竟然引来意想不到的回答,“我喝了的,但是喝得不多!”廖某回忆称,他是个老实人,加之“酒后吐真言”,于是坦白了。
  随后,民警凑近廖某后闻到了酒气,吹气检测发现一次结果为120,一次高达153。目前,已对廖某抽血进行血检,截至今日凌晨1时发稿,检测结果尚未出来。
  (夏祥洲 杨帆 任君)
  济南查处到判决,大约十五天
  羊城晚报讯 据齐鲁晚报报道,济南市交警支队4月28日召开通报会,通报了醉驾入刑实施过程中取证、办案程序、应对措施等细节问题,并表示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5月1日起,醉酒驾驶司机将被拘役,取证成为最重要的一环。交警部门表示,对此已经统一了证据标准,查处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根据以往查处酒驾违法行为的经验,不排除有驾驶员在被查处之后不承认自己是司机,更有的驾驶员老远看到交警弃车而逃。针对这种情况,济南市交警部门便决定在查处酒驾行动中全程录像、录音,这些也将作为其中一项很重要的证据。
  酒驾人员被查处后,将首先进行酒精含量检测,最初使用酒精含量检测仪器。仪器结果如果显示驾驶人员为醉酒驾驶,将同时启动刑事立案。为了确认检测结果的权威性,交警部门还将联合有资质的医疗部门,对嫌疑驾驶人进行抽血检测。
  如果驾驶人醉酒严重,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时,公安机关也设立了专门的醒酒室强行醒酒。抽血检测结果确定驾驶人属于醉酒驾驶后,公安部门会将数据送至相关部门,这时也会对嫌疑驾驶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接下来就进入诉讼阶段,整个过程最多在15天内办完,一般为3天送检、3天检验、起诉审理阶段最多7天。
  针对驾驶人可能会对酒精含量检测仪、抽血检测的结果存在异议的情况,交警部门会在抽血检测时对抽检血样留下备份,针对异议情况可以再次进行检测。
  针对《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中“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交警部门还将启动酒驾人员违法处理系统,所有酒驾违法人员的信息都在系统之内,便于查询。
  链接1 醉驾现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醉酒驾驶、飙车等行为将以危险驾驶罪入刑。记者从最高检获悉,针对《刑法修正案(八)》5月1日实施,最高检、最高法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以下简称《规定》)提及上述内容。
  《规定》补充、修改了10项罪名,其中醉酒驾驶、飙车以“危险驾驶罪”入刑。
  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同时,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链接2 酒驾醉驾法律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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