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司考经济法辅导:权利质权标解
发布日期:2012-03-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权利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在性质上说其特点主要有:
(1)必须是财产权;
(2)必须是可以让与的财产权;若该权利不能让与,不仅不能就该权利的变卖价金受偿,也不能由质权人取得权利。
(3)必须是不违背质权性质的财产权。质权是动产质权,不动产原则上不能设定质权。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司考命题角度分析
【角度1】权利质权的标的具有可以转让性 考试用书
例:下列哪些权利可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
A.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B.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基金份额
C.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D.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答:ABD C项中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转让是权利质权的必备要素。
三、考点串联 质押生效条件
1、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发生效力。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
2、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
3、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
4、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发生效力。
四、应试能力拓展
例:(03.卷三。单。11)周某以公司债券出质,债券上未进行任何记载。周某按约定将债券交付给质权人。下列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
B.质押合同不成立
C.质押合同生效,但不具有对抗效力
D.质押合同生效且具有对抗效力
答:C 《担保法解释》第99条规定:“以公司债券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没有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以债券出质对抗公司和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
- 购买别人的经济适用房(期房)应如何保障权利 1个回答0
- 购买别人的经济适用房(期房)应如何保障权利 1个回答0
- 如何与公司协商解决离职,找哪些机构维护得到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3个回答5
- 对方除了帮我修理车辆,我有权利要求经济赔偿吗? 1个回答5
- 大陆法系经济法和英美法系商事法有什么区别啊?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54.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53.,张某请风水先生选了块墓地安葬亡父,下葬时却挖到十年前安葬的刘某父亲的棺木,张某将该棺木锯下一角,紧贴着安葬了自己父亲。后刘某发觉,以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为由
- 52.司法审判中,当处于同一位阶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某个问题上有不同规定时,法官可以依据下列哪些法的适用原则进行审判?
- 51.关于法律规则、法律条文与语言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
-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关于刑罚的具体运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2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1
- 国家司法考试练习题下载之经济法单选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