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基金会志愿者诈骗善款21万获刑七年
发布日期:2012-03-19 作者:110网律师
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书军在帮助他人申请办理救助款过程中,提供就医票据,骗取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的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刑罚处罚。鉴于被告人马书军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一审判决被告人被告人马书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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