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委托协议
发布日期:2012-03-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明确权利和义务,使权利义务与利益相对应,不但可以激发委托和代理双方当事人的积极性,而且能在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分清责任,明确究竟是谁来对外承担责任。《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 第4条中说明: 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如未经委托人追认,由行为人自行承担责任。而这个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据以确定的标准就是看双方曾签下的对外贸易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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