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办出租汽车运营(北京)
发布日期:2008-06-13 文章来源: 互联网
事项编号: |
0016C001-01 |
事项名称: |
企业申办出租汽车运营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理依据: |
1、《北京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2、《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 |
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5层 |
乘车路线: |
38路、53路、381路、40路、741路、6路、109路、19路、715路、741路广安门站下 |
联系电话: |
83979746 |
监督电话: |
83979678 |
相关网址: |
//www.bjjtw.gov.cn |
备注: |
办事程序
企业申办出租汽车运营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应符合本市出租客运行业发展计划及市运输管理部门公示的出租客运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相关条件; 2、符合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达到规定标准; 4、有符合规定质量、数量要求的出租车辆、配套设施、设备、标志; 5、新增车辆及配套设施、设备、标志符合国家标准、建设部有关行业标准和地方有关规定; 6、有符合规定的固定的停车场所,提供租用他人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停车场签订的租用合同合法有效; 7、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资信证明真实有效; 8、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驾驶员,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技术、财务和经营管理人员; 9、有健全的企业安全、服务管理制度; 10、聘用的车辆驾驶人员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件,取得从业资格证件,安全驾驶3年以上,未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11、签订《安全承诺书》。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工商执照; 2、拟投入营运车辆购车发票及复印件; 3、合法有效的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及复印件(租赁房屋租赁期限必须在一年以上); 4、管理人员的学历证明、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 5、《出租汽车运力投放申请表》; 6、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担保书及复印件; 7、企业章程及运营、财务、统计等其他规章制度; 8、《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开业申请表》; 9、从业人员名册,聘用专业人员的聘用合同及复印件; 10、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件及安全驾驶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证明材料; 11、企业安全、营运服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无
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对予以许可的,制作并送达《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 2、对不予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2、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枣林前街70号中环广场A座15层 3、乘车路线:38路、53路、381路、40路、741路、6路、109路、19路、715路、741路广安门站下 4、联系电话:83979746 5、监督电话:83979678 6、办公时间:工作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 7、网址://www.bjjtw.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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