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许可(北京)
事项编号: | 0044C026 |
事项名称: | 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许可 |
服务对象: | 个人及法人 |
办理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3、《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条。 |
收费标准: | 根据《林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发布<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办法>的通知》,收取资源保护管理费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办理机构: | 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3号大森林酒店五层 |
乘车路线: | 302、367、387、104、725、300、801、特8、825、702、735中国科技馆下车 |
联系电话: | 62029695 62025619 |
监督电话: | 62051268、62059693 |
相关网址: | www.bjyl.gov.cn |
备注: |
办理程序
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许可 |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为进行野生动物科学考察、资源调查,必须猎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一条) 二、申请
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四、办理结果 (二)注意事项: 五、便民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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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申请表 猎捕国家二级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陆生)动物申请表(示范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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