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关于调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6    作者:蒋艳超律师

关于调整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黔人社厅发[2011]32号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1]31号)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失业保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49号)第十六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单位所在县(市、区、特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的规定,现将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作出如下调整,请各地遵照执行。
一类区:由581元/月调整为651元/月
二类区:由511元/月调整为581元/月
三类区:由455元/月调整为518元/月

以上标准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

附件: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区域划分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
贵州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及区域划分

地 区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

651元
581元
518元

贵阳市
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小河区、清镇市
开阳县
息烽县、修文县

遵义市
红花岗区、 汇川区、
赤水市、 仁怀市
桐梓县、湄潭县、遵义县、余庆县、 绥阳县、习水县
道真县、凤冈县、正安县、务川县

六盘水市
钟山区、盘县
六枝特区、水城县


安顺市
西秀区
平坝县
普定县、关岭县、
镇宁县、紫云县

毕节地区
毕节市
纳雍县、织金县、
金沙县、黔西县
赫章县、大方县、威宁县

铜仁地区

铜仁市、玉屏县
印江县、江口县、德江县、
石阡县、思南县、万山特区、沿河县、松桃县

黔东南州
凯里市
镇远县、施秉县
黄平县、榕江县、台江县、
丹寨县、岑巩县、天柱县、
黎平县、锦屏县、剑河县、
雷山县、三穗县、从江县、
麻江县

黔南州
都匀市
贵定县、福泉市
龙里县、长顺县、瓮安县、
惠水县、罗甸县、荔波县、
三都县、独山县、平塘县

黔西南州
兴义市
兴仁县、安龙县
普安县、册亨县、望谟县、
贞丰县、晴隆县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蒙彦军律师
陕西西安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