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分
发布日期:2012-07-24 作者:邱戈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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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对象的区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仅限于商品,非法经营罪还包括公文证明文件。伪劣商品指‘97年刑法140条明确规定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其他的如《产品质量法》伪造产地或冒用他人厂名地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的商品均非所述所称伪劣商品,而非法经营对象则不同,参见前述。
2.行为方式不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人经营对象是不符合资量标准产品。非法经营则是越权经营,未经许可经营专卖或其他限制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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