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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情况?

发布日期:2012-08-08    作者:邱戈龙律师
黑社会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情况?
简要案情:我的朋友在成都因为做工程,被逮捕,现材料已上交检察院,公安部订的罪名有涉嫌参见黑社会组织罪,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请问这种情况,能达到的最好效果是怎样一种情况?当时是金牛区是10.27逮捕的,案件现在上交到市检察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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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和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 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行为。
2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4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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