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因子女探视权引起纠纷的,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12-08-08 作者:连会有律师
重庆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赵某的诉讼请求。经审理,法院认为,双方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孩子探视权的约定双方应当履行,故判决赵某享有每月两次探视的权利。
虽然法院的判决书生效了,但赵某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看孩子时,却又是遇到了麻烦,不是吃了闭门羹,就是受到谢某或其父母的无理阻挠。赵某心里很不是滋味,觉得自己是打了官司,又没有什么用。后来,在律师的建议下,赵某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的介入下,赵某总算见到了孩子。法官和法警还对谢某和其父母进行了思想教育和批评,法官提醒谢某和其父母,赵某探视孩子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如果有人故意设置障碍,法院可以对有关人员进行训诫、罚款甚至拘留!谢某和其父母没有想到法院果真会管这“家务事儿”,经反省,主动向法官承认了错误,并写了保证书,保证配合赵某探视,这样,双方的矛盾才化解,赵某的权利才得以保障。
相关法律问题
- 关于离婚后无法探视子女该怎么办 3个回答10
- 离婚后女方根本不探视孩子,协议是男方要求必须探望孩子,女方不探视 2个回答0
- 协议离婚 关于探视权(当时也没有细谈怎么探视) 小孩是协议给对方的 4个回答0
- 离婚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3个回答0
- 协议离婚时,前妻要孩子,我婚前买的房子给她,离婚后,前妻不抚养孩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