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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替”的法律底线

发布日期:2012-08-19    作者:110网律师
文 / 潘秀红
2011 年 4 月初,影视圈内的“儿童替身”现象引起外界的广泛关注,缘起于《潇湘晨报》的记者对电视剧《天涯赤子心》制片人陈瀚海的一次专访。 陈瀚海在接受专访时详细披露了影视圈内盛行的“童替”现象。他称在横店等大影视城,儿童替身已渐渐市场化,只要出百余元的薪酬,就能 请穷人家出身的“童替”代童星们完成辛苦受累的拍摄任务。他自爆在电 视剧《天涯赤子心》的拍摄过程中,剧组也启用了“童替”来完成跳河的戏 份。
“童替”本身是否合法“?童替”是否等同于“童工”?“童替”现状如何? 违法使用“童替”谁来担责?
“童替”≠“童工”
“童替”不是替身演员的一个种类,而是根据替身演员的年龄特征, 将其统称为“童替”。与成人替身相同,“童替”也应当是凭借其特殊技能 代替某一儿童演员完成规定的动作。从性质上说“,童替”与童星一样,应 当属于文艺工作者。从现实需要上看,“童替”也是应演艺行业的需要而 产生的社会现象,有其合理性。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相关规定,只要文艺、 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在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文艺演出时,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履行了 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那么,其使用“童替”的行为本 身就是合法的。
这里所指的审批手续,是指到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审批, 且用人单位应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如果文艺单位未履行审 批手续,或者未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使用“童替”,则 属违法行为,应当禁止。
在报道中,舆论普遍将“童替”等同于“童工”,对使用“童替”的行为 持否定态度,且横店影视城和无锡影视基地等大型影视基地的相关负责 人均否认“童替”的存在。笔者认为“,童替”本身是合法的“,童替”的存在 有其现实需要和合理性。如前所述,“童替”本身是法律所许可的,“童工”则是法律禁止的,“童替”不等同于“童工”。具体的区别如下:
 第一“,童替”是合法用工行为“;童工”是违法用工行为,用工主体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童替”的使用主体是文艺单位,“童工”的使用主体是除文艺、体 育以及特种工艺单位之外的其他经济主体。
第三“,童替”从事的是需要特殊技能的文艺演出活动,“童工”从事的是 繁重的体力劳动。
综上“,童替”与“童工”虽然年龄相同,且均能够从用工主体处取得一部 分薪酬,但是“童替”与“童工”存在本质上的差别,不能混为一谈。
 
 
违法使用“童替”谁担责
“童替”本身虽属合法,但是在使用过程中,“童替”的合法权益很容易遭到侵害。正如陈瀚海所披露的一样,目前影视圈中的“童替”大多来自贫苦人 家,未受过任何专业训练,在没有任何特殊技能的情况下,代替童星完成摔 打、爆破、跳河等危险动作。
“童替”所参与拍摄的危险动作很容易威胁“童替”的身心健康,而且“童 替”与童星的待遇相差甚远。“童替”拍摄的行价很低,基本上是一场戏 100元。让孩子过早体会成人世界里的生活法则和人情世故,不利于未成年人的 身心健康成长。
笔者认为,“童替”演员应当凭借其特殊技能代替童星完成某些规定的 动作,而不应当在毫无专业技能的情况下代替童星受苦受累。我国相关法律 也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过重、有毒、有害 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危险作业。因此,如果“童替”在没有任何 特殊技能的情况下代替童星完成危险动作,诸如此类使用“童替”的行为就 是违法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不能任其发展。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或者未 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违反未成年人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 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如果演艺公司违法使用“童替”,诸如在 “童替”没有任何特殊技能的情况下雇用“童替”进行高度危险作业,造成孩 子受伤甚至死亡,那么,演艺公司应当负担其治疗期间全部的医疗和生活费 用,还应一次性地对其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 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残疾辅助 器具费等。
如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演艺公司违法使用“童替” 而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 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拍摄是导演的职务行为,雇用童星替身是其履行职务过程中的行为,应 当由演艺公司对导演的职务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与此同时“,童替”遭受人身伤害后,孩子的家长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 报,劳动监察大队必须受理。
如果孩子在拍摄危险动作时受伤严重,家长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 会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相关单位将根据伤残等级计算赔偿数额。
事实上,“童替”的现状也反映了童星的现状。在影片拍摄过程中,并非 每一个童星都有“童替”。在拍摄过程中,童星往往要面对和成年演员一样 的艰辛。因此,要从根本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就应当在影视剧中 减少类似的情节安排,或者尽可能通过高科技的手段达到预期拍摄效果。 让影视剧在娱乐大众的同时,给我们的童星和“童替”留下一个美好的童年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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