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2012-0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当事人的离婚协议对债务作出约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虽然约定其共同债务只由一方承担,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相关法律问题
- 企业委托代理法人是否承担债权债务 8个回答0
- 妻子个人名义办理银行借记卡欠下债务 丈夫是否需要共同承担 2个回答25
- 个人债权债务和企业是否有关 3个回答0
- 公司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原来的债务是否会转由法人代表和股东个人 3个回答0
- 公司分立原债务债权如何承担,若债权人追讨,应以谁为被告?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