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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侦查阶段为什么要请律师

发布日期:2012-09-01    作者:110网律师
某某律师:把我们家某某保出来要多少钱?你能不能保证某某会被放出来?你能不能保证某某能够取保?这是当事人的亲友在刑事侦查阶段,情急之下经常会问到的咨询。
当我们遇到这样的咨询时,我们是要顺着当事人的想法,说保证没问题,顺利把案件接下来?还是说这个我们不能保证,让案件就这样从我们眼前流失掉?我作为律师,一名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我是这样想的,提出这样咨询的当事人,基本上不是很了解律师在侦查阶段的作用,所以回答这些咨询前,首先作为律师的我们应该明白并向其说明,律师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中到底拥有哪些权利,这些权利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又有什么样的帮助。
一、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很多人都会说,这个不需要律师啊,我们收到的拘留通知书上就已经写明了是涉嫌什么罪名了,这也是事实。那么对于已知道罪名的家属来说,是否就意味着不需要请律师了呢?其实不然,拘留通知书上的罪名只是侦查机关根据初步的证据判断而定的,随着侦查的深入,证据情况的变化,这个罪名是随时都有可能变更。律师介入后,律师有权可以随时了解情况,跟进案件进展,确定所涉嫌罪名是否有变化,同时在必要情况下,对错误加重罪责可能的涉嫌罪名有权提出异议。对于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的家属来说,通过律师去了解涉嫌罪名,案件进展情况就显得更加必要了。
二、有权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家属是无权会见的,只有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关于会见,很多家属也会说,案件的情况我们也知道一些,人也才刚抓没多久,没有必要去见他。那么是否就真如其所说,没有必要了呢?在这里我觉得有必要让家属明白,刑事案件中所说的会见,并非日常生活中我们所理解的就是去看一下人这么简单。那么到底有何不同之意义呢?
第一,犯罪嫌疑人一但被羁押,就处于极度的恐惧之中,整天呆在狭小的空间里,还要不时的接受办案机关的高强度审讯,对法律知识特别是涉嫌罪名相关的法律规定一无所知,此时极需专业人士对其进行心理疏导,以安其心,同时向其解答或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犯罪涉嫌人虽然已涉嫌犯罪但同样享有相关合法权益。
第二,从被羁押时起,家属与嫌疑人便被隔绝,双方无法再通音讯,相互之间不免产生担忧。通过律师的会见,不仅可以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省却不必要的烦恼。也更加能体现出家属对嫌疑人的亲情与关怀,让嫌疑人明白虽然其有可能犯了错误,但家属并没有放弃他,还一如既往的在关心他、爱护他,能够激发他做人的信心。
第三,通过律师的会见,可以比较全面的了解到案件的情况,判断出嫌疑人所涉案情是否严重,有无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追究大概刑期会在哪个幅度,如果不应追究,律师通过会见,可以基本确定无罪、免处等辩护方向,让家属及嫌疑人心中有数,免却刑不可知的恐惧心理。
第四,通过律师会见,可让办案机关明白,此案已有专业律师参与,能够促使他们更加严格的依法办案,避免刑讯逼供等其他侵权行为的发生,让嫌疑人能够获得公正的待遇。
三、有权代理申诉、控告,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的侦办过程中,受到侦办人员及其他人员的污辱、殴打等非法待遇时,律师可以代理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控告。如果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律师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四、新的刑事诉讼法施行后,律师在侦查阶段还享有辩护权。
什么是辩护权呢?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冤假借案的最重要和最直接的一项权利。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基本只有如实供述的义务,很难行使自我辩护权,只有律师才能最大限度地为其辩护。侦查阶段辩护权,简单的讲,就是在侦查阶段律师也可以向办案机关了解案件有关情况,调查收集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材料,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事实和法律,向办案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项权利是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维护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主要措施。如果没有聘请律师在此侦查介入,该项权利就无从实现。
总之,律师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犯罪嫌疑人的家属看不出来或者是觉得没有什么问题的东西,往往是律师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维权的关键点或辩护的突破口。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新刑诉法对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权的确立,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将会越来越大也越来越明显,刑事案件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必要性也必将日益提高。当我们再次面对上述咨询时,我们应当要让家属明白与理解本文所说的律师的作用,而不是轻易就回答说能与不能,更不应当顺着家属的想法,将家属引入不问法律,只找关系的万丈深渊!
                                             本文作者:盘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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