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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中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

发布日期:2012-09-09    作者:陈国平律师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时,责令犯罪嫌疑人为保证其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而交纳的一定数额的现金。取保候审中保证金数额如何确定,尽在下文:   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对同一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决定机关以保证被取保候审人不逃避、不妨碍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综合考虑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及其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取保候审保证金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统一收取和管理。没收保证金的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对保证人的罚款决定等,应当由县级以上执行机关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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