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岗位职责
发布日期:2012-10-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又称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除法律和章程规定应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力之外,其他事项均可由董事会决定。这些事项主要是:股东大会的召集,经理人的任免,董事长、常务董事的选任,新股票的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等。由董事会选任一人为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股份公司成立以后,董事会就作为一个稳定的机构而产生。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按章程规定随时任免,但董事会本身不能撤销,也不能停止活动。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重要的决策和管理机构,公司的事务和业务均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由董事会选出的董事长、常务董事具体执行。
相关法律问题
- 董事会任期未到股东要求选举合法吗? 4个回答0
- 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下一届董事会候选人由上一届董事会提名”是否 4个回答0
- 上市公司新旧董事会交接旧董事会不配合怎样处理 4个回答0
- 其以董事长身份主持召开董事会行成的决议是否有效? 2个回答0
- 董事会 3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