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福建官方回应拒录公考头名:考察结果公平公正(转)

发布日期:2012-10-18    作者:周振文团队律师
福建官方回应拒录公考头名:考察结果公平公正 2012年10月18日16:21东南网 东南网10月18日讯(本网记者) 记者就今日网传《公考第一名被拒录》一文事,采访了福建省委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录用公务员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程序。《福建省2011年度秋季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对省级直属机构的一些重要职位在考察时应当从严掌握标准。”省有关部门在这次考录程序中设置了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和考察等程序,考察是其中一个重要和必要的环节。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和省有关录用公务员的规定,对刘金星同志进行了全面实地考察,从了解的情况看,该同志不适合该岗位要求,经慎重研究决定不予录用。为体现这次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我们还决定对该职位不作递补录用。总之,我们认为:对刘金星的录用考察符合相关的政策、程序,考察过程全面、深入、细致,考察结果真实、准确、有效。 福建省委办公厅公考头名被拒录 称因性格不合
去年9月,刘金星报考了福建省省委办公厅一科员职位,在笔试、面试环节中分别取得第一名。正当辞掉工作的刘金星满怀欣喜准备入职时,却被电话告知因性格原因不予录用。昨天下午,福建省省委办公厅、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解释,称在考察环节中发现问题,该处理方式符合规定。
笔试面试第一
函调后被告知“不予录取”
新一轮公务员考试即将开始,甘肃小伙刘金星却再不愿提及自己的伤心事。
去年8月,福建省省委办公厅向社会公开招录技术中心科员1名,要求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
“专业对口,学历符合,还是我上大学的城市,再合适不过。”6月底,刘金星从福建师范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毕业,考到广州一家事业单位,从事信息化建设工作,看到福建省省委办公厅的职位,一心想考公务员的他立即报了名。
随后的进展十分顺利,9月中旬,刘金星参加笔试。两个月后,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中,他以142.1分的笔试成绩位列该岗位第一名;11月15日,刘金星再次在面试中考取第一名;一星期后,刘金星顺利通过体检。随后,福建省相关部门向刘金星的原单位调档审查。
今年3月,正当刘金星以为能顺利收到录取通知时,却接到了福建省省委办公厅的电话,“干部处一位姓陈的副处长说,经过综合考虑,我不能被录用。”陈副处长表示,由于纪律要求,不能透露不予录取的原因。
多次协商未果
对方称单位要求高性格不合
早在得知笔试成绩后,刘金星就已经辞去了广东的工作。“我怎么也不相信,会在最后的节骨眼上出问题。”接下来的几个月,刘金星几次前往福建省省委办公厅,但均未得到满意的答复。
据刘金星称,在3月底与办公厅的第二次协商中,干部处的陈副处长曾透露,虽然刘的工作能力很强,但发现作风有问题,因此拒绝录用;而在第三次见面中,省委办公厅改口称是性格问题,所以不符合。刘金星说:“他们的说法前后不一致,这让我很难信服。”
关于刘金星与福建省省委办公厅的第二次交涉内容,办公厅方面未予证实。然而,在一段刘金星提供的第三次协商录音中,一位干部处负责人表示,拒绝录取的原因系考察环节中,发现刘金星在性格方面的表现不符合该厅要求。不过,刘金星对于招聘单位的答复并不满意,“据我了解,我的原学校、原单位都没有表达任何异议。”
昨天下午,记者分别联系到参与考察者,刘金星的大学辅导员林老师与广东原单位的付队长,双方均称根据事实做出回答,并未说过刘存在问题。林老师解释说,“我对他比较了解,这孩子秉性不错。”。
省委组织部回应
绝不存在舞弊至今没有递补
昨天下午,记者先后致电招聘方福建省省委办公厅与监管方福建省委组织部。办公厅干部处的一名工作人员坚持称,由于具体岗位涉密,并不能向当事人公开不予录取的原因,“我们为了公平起见,这个岗位一直空缺至今,也没有进行补录。”
随后,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称,在接到刘金星的反映后,组织部曾先后8次与办公厅、省公务员局开会研究,“相关文件有规定,省委办公厅作为用人单位,如发现考生有不适合的情况,有权提出不予录用。”
“我们有专门的公务员招考规定,考察环节是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队进行考核。有两个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这是很严肃的事情,并不存在舞弊行为。”此外,该负责人还介绍说,由于岗位未进行递补,最终并未公示该岗位录取结果,亦符合相关规定。
本报记者刘佳实习记者陈昕汝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王海波律师
安徽合肥
汪克强律师
湖北潜江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梁帅律师
广西南宁
李开宏律师
广东深圳
吴丁亚律师
北京海淀区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5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