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因为“藏”起女儿不让上学
发布日期:2012-11-23 作者:孙心远律师
为取得孩子的抚养权,母亲周某将女儿“藏”了起来,甚至不让其上学。近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离婚纠纷,周某未能如愿,法院一审判决女儿由父亲王某抚养。
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的存续以感情为基础。周某和王某都愿意离婚,故王某要求离婚的诉请予以支持。双方均要求抚养女儿,但是从双方的生活现状、教育子女的方法及小雅的生活、学习等方面考虑,小雅由王某负责抚养教育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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