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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发布日期:2012-12-04    作者:徐涛律师
●为什么要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浦东新区新设高新技术企业仍可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
三、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


●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一、须具备核心知识产权
  核心知识产权可以是近三年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的方式取得,也可以通过五年以上全球排他独占许可的方式取得。其类型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版权、集成电路布局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该项知识产权必须是在中国内地注册并在知识产权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并以权利证书为准,正在申请中的知识产权不能被认定,认定机构主要是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的网站上查询核实的。

二、需具有产业化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各项指标:
  1、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科技成果转化判断依据是企业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以近三年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量为评分标准。
  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认定机构综合考察企业(1)是否制订了研发项目立项报告;(2)是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3)是否开展了产学研合作的研发活动;(4)是否设有研发机构并具备了相应的设  施和设备;(5)是否建立了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3、总资产和销售额成长性指标,该项指标计算的依据是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以上三项指标与核心知识产权必须符合《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不得低于70分)

三、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由原来的11类调整为8类,子目录也调整,具体大类如下:
  1、 电子信息技术
  2、 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3、 航空航天技术
  4、 新材料技术
  5、 高技术服务业
  7、 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8、 资源与环境技术
  9、 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企业必须将自己的产品(服务)归类到上述类别中,其中第8类涵盖比较广,如果无法归到前7类,可以考虑是否归入第8类项目。

四、注册一年以上
  为满足该要求,企业可以通过收购并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以其名义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五、其他硬性指标: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千万的,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千万至2亿的,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
  上述比例要求是按3年研发费用和销售收入总额计算的,不足三年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而最近一年销售收入用于选定适用的比例。另外在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60%。
  3、高薪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以上第2、3项的指标,需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程序

一、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可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二、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三、合规性审查
  认定机构应建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依据企业的申请材料,抽取专家库内专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查,提出认定意见。


四、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如何“塑造”高新技术企业
一、调整营业范围,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规定。如果原有的企业的经营范围不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规定,将难以通过政府管理部门的复审,面临税收优惠政策马上终止的风险。新设立的公司需按照《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规定合理规划企业的经营范围和产品、服务类别。

二、尽快申报企业自身的知识产权,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有关知识产权。如果企业没有核心的知识产权将不能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申报自生的知识产权需要时限,短期内可能无法完成,那么可以通过特许权使用合同来安排,但特许权实用合同需要是超过5年的独占许可的方式。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新设高新技术企业需经营一年以上的规定,新设立有软件类经营项目的企业可以考虑先通过申请认定“双软”企业资格,获取“二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五年经营期满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能获取更大的税收利益;无法挂靠双软企业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通过收购并变更设立一年以上的公司获取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分拆企业的经营业务,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的要求,即非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不得超过40%。

五、研发费用做好预算规划,不得低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即: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关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政策,实现涉税利益的最大化。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七、进行合法的税收筹划,减少企业的整体税负。

1、研发费用资本化选择
  《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资本化的研发费用也允许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其基数为相关资产的摊销额,按照《暂行条例》第67条规定,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摊销期为10年,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在10年内享受,对于费用化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如果形成亏损可以享受5年。 结合过渡期税收优惠政策,特区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三免三减半”,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对于研发费用集中发生在投产初期的企业可以做一定的选择,以便能充分享受税收优惠。


2、进行技术转让时的考虑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这里的技术转让优惠是技术转让所得,即技术转让收入减去技术开发成本。实务中对于自行研发技术转让,其技术开发的成本也是针对该项技术的研发费用,在会计上体现出计入“其他业务成本”还是计入“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在特定条件小就存在一个选择的问题。这里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计入研发费,比计入开发成本从税收的角度要优惠。当然这里是理论的计算,实践中仍需注意到技术开发成本和享受税收优惠的研究开发费用归集是有差异的。


3、利用研发费用避税的考虑
  利用研发费一直以来是关联企业进行避税的主要方式之一,其主要包括以下两种形式:
  (1)委托开发:即关联企业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发,包括实验,技术开发等,按照新所得税政策相关政策,对委托方而言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对受托方而言可以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免税或者其他技术类优惠
  (2)合作开发:即关联企业在集团层面进行某项技术的联合研发,进而共同享受该项技术带来的预期效益。如《企业所得税法》第41条第二款,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2条,对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劳务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成本与预期收益相配比的原则)进行分摊,进行利润转移。优惠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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