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知识产权案例 >> 查看资料

商业秘密权利人未明确秘密点将导致败诉

发布日期:2012-12-23    作者:110网律师

案 例:某机械公司在多年经营过程中通过技术转让、自行研制开发等途径拥有了一系列气流粉碎机新产品的生产技术,同时对上述生产技术加以保密。后本市某通用设备公司高薪聘用了原某机械公司的经理作公司总经理,该总经理又高薪聘请了原某机械公司的相关技术人员。于是某通用设备公司很快拿握了某机械公司气流粉碎机新产品的生产技术并转换为本公司不同型号产品图纸,随后即组织生产和销售,给某机械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检察院以某通用设备公司及其总经理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起诉至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中,科学技术部知识产权事务中心向侦察机关出具了技术鉴定报告书,其鉴定结论为某机械公司生产技术及技术要点中所包含的用于指导实际生产的实验数据、参数、公式等技术信息,应认为是非公知技术信息;同时报告书中称,鉴于某机械公司所主张的技术要点的技术资料涉及该公司技术秘密信息,故在报告中对该公司的有关技术资料予以保密,不予引用和列举。有关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则显示某通用设备公司通过获取和使用某机械公司的产品技术给机械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为376189.6元。法院认定某通用设备公司及其总经理行为构成侵犯某机械公司的商业秘密,但该损失数额尚未达到追诉标准,故判决宏达公司及其总经理的行为均不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某机械公司亦将某通用设备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令某通用设备公司及其总经理赔偿经济损失376189.6元,互负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然而诉讼过程中某机械公司始终未能明确其主张的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即有关技术秘密点的具体数值、参数等信息,最终导致两审均败诉。
说 法:
一、商业秘密权利人应就其有关技术秘密点负举证责任
商业技术秘密纠纷案件中的重要证据一般都具有秘密性,那么诉讼中应该怎
样举证、质证呢?
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被侵犯后,权利人应依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进行举证。当然,法律也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证据应保密、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亦不得在开庭时公开质证的相关规定,但这些相关规定并没有免除商业技术秘密权利人的举证责任。某机械公司正是因其未能就其有关技术区别于公知技术的秘密点即数值、参数等具体信息内容承担举证责任,导致法院无从判定其技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某通用设备公司使用该技术是否构成侵权,从而最终导致两审均败诉的法律后果。”
二、刑事判决中的判决理由难以成为民事诉讼中的免证事实
本案中,有关刑事判决书在判决理由部分已认定某通用设备公司及其总经理的行为构成侵犯某机械公司的商业秘密,这是否可免除某机械公司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而直接认定某通用设备公司及其总经理构成商业秘密侵权呢?
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说:“与本案有关的刑事判决书理由部分对某通用设备公司及其总经理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的认定,严格说是一种判断而不是最终判决。而这种判断对同一事件有关的民事诉讼很难具有约束力——即很难具有既判力。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已为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但对于既判力的适用范围,却没有予以明确。本案中法院最终采纳了上述关于既判力的通说理论,没有在本案民事诉讼中作为免证事实而直接援引、采纳刑事判决书中理由部分事实的认定,没有免除某机械公司在民事诉讼中所应承担的就其商业技术秘密点的举证义务。”
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提醒广大商家:在商业秘密被侵犯而依法维
权的同时,不要忽视“游戏规则”,不明确商业技术秘密点终将导致败诉。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年遇春律师
广东深圳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陆腾达律师
重庆江北
马云秀律师
广东深圳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高宏图律师
河北保定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3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